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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9-08-19]  来源:

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2019〕15号)和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甘学位〔2019〕17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学术造诣精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推荐人员所在学科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每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限推一人。

3.人选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连续聘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为有利于分类指导和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兼任,已受聘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人员一般不推荐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

5.人选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从严控制现任校级党政领导人选。各单位推荐现任校级党政领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为学科评议组的当然成员,不需再推荐。

二、推荐程序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应具备的条件,提出本单位所涉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初步推荐人选,报送至学科学位办公室。

三、材料提交

推荐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请材料学院、机电学院、土木学院、能动学院、电信学院和石化学院填写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人选简况表(附件2),WORD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送至学科学位办,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8号楼416室。

注:附件2应通过国家指定的填报软件填写,请仔细阅读客户端操作手册并按照说明进行操作,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975170

 

附件:1.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

    2.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填报软件)

 

      3.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甘学位〔2019〕17号)

 

 

                                         学科学位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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